百编办〔2015〕3号
百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编委督查室,各县(区)编办,本办各科及直属事业单位:
《2015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已经市编办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2015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一、监督检查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市、县(区)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政府职能转变2015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4〕9号)部署的2015年度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市、县(区)落实控编减编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县(区)完成2012年以来编制增量消化工作情况以及各地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情况,确保完成2015年底编制增量消化工作。
四、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治理等工作。积极配合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治理等工作。对于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报告纪检监察部分进行处理。
五、开展领导干部办理出入编手续专项检查。根据2014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任用后长期在原单位不出编在新单位不入编的问题。特别是重点检查领导干部从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调到其他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及时办理出入编手续,造成人编分离的问题。
六、受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举报。及时受理“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举报事项和群众来信来访涉及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
七、配合做好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等有关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审计机关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机构编制政策切实得到贯彻执行。
八、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对市编委领导批示的涉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开展跟踪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及时向市编委领导反馈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工作的开展。
百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