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决定在自治区、市、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并要求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2016年7月底前全面向社会公布。按百色市机构设置情况,市本级共有56个部门(单位)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主体。
为探索建立我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的有效机制,按照分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市发改委等16个单位列为第一批公布权力清单的部门。这16个政府部门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1776项。审核后,拟保留969项,精简率达45.4%。
为了使部门权力清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我市于2016年3月22日组织召开第一批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专家论证评审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论证评审。会上,专家们从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角度对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论证评审。经评审,专家们认为:我市第一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各类行政权力的保留、取消、转移、下放、整合进行清理。清理后,各部门权力配置科学、明确部门主要职责、落实责任主体、权责一致、权界清晰,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市人民政府审核公布。
目前,我市正对拟公布的第一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近期即可审定公布。
(机关科、审改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