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市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第一批)的权力清单于2016年3月22日通过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专家组论证评审后,2016年5月10日,市权清办又组织召开第二批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专家论证评审会议,请专家组对列为第二批公布权力清单的市公安局、司法局、质监局、粮食局、保密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信访局、人社局、金融办、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库移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文新广电局、体育局、旅发委、市政管理局、安全监管局、外侨办、扶贫开发办、水利局、林业局、统计局、人防办、市委党史办(地方修志办)、房产管理局、发展研究中心、投资促进局、农机局、二轻联社、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干部局、地震局、密码管理局、档案局、供销社、台办、国资委等40个部门的权力清单进行论证评审,并通过了专家论证。至此,市本级纳入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的56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已全部通过专家论证。
第二批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专家组由市人大、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委党校、百色学院、农工党百色市委、市编委督查室等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提交专家组论证评审的40个部门最初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2346项,审核后,共拟保留1561项,精简率为33.5%。经评审,专家组认为:市公安局等40个部门权力清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清理,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同时,专家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审核组要对部门权力清单再进一步核对,确保合法性。二是进一步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接好,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相统一。三是对于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有法规依据的市人社局“随军家属保障安置生活补贴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接,保持一致。
(机关科、审改办 供稿)